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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同学——诚信考试、杜绝作弊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亲爱的同学们:

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是公民最基本的道德规范之一。砥砺诚信德行,恪守奋进品格是当代大学生的责任与义务。期末考试即将来临,为了维护考试的公平、公正、促进优良学风考风,抵制考试作弊不良现象,营造文明、诚信的考风,树立严谨勤奋、乐观向上的学风。特向全体学生发出如下倡议:

一、认真复习、积极备考

希望同学们能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复习时间,注意重点和难点,劳逸结合,提高复习效果,以充实的精力迎接考试。

二、端正态度、诚信考试

考试是对自身学习情况真实的展示,也是品德修养的实际检验。应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,以实力争取优异成绩,以诚信展示优良学风。

三、文明考风、抵制作弊

考试作弊不仅是自我否定、缺乏自信的表现,更是对诚信品质的践踏,是道德信仰的缺失。作为当代大学生,不仅仅需要优异的成绩,更需要真诚的品格和高尚的人格。

四、自我约束、严于律己

四、自我约束、严于律己提高修养,遵守纪律,杜绝投机取巧,自觉遵守《嘉应学院学生手册》有关考场规则。坚守道德信仰,同时递交一份诚信的答卷。

如有考试作弊者,将根据嘉应学院考场规则进行处理:

 1、凡考试违纪、作弊者,取消其当次考试的成绩,以零计分;

 2、考试违纪视情节严重警告或记过的处分;

 3、 参与校内考试作弊,给予记过处分;重复作弊,给予留校察看的处分。参与全国或全省统一的各类型考试作弊, 视情节给予留校查看或开除学籍的处分;

 4、无论参加何种考试,凡由他人替代考试、替代他人参加考试、组织作弊,使用通信设备作弊的,给予留校查看或开除学籍的处分。

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授予学士学位:

①在校期间存在考试作弊或毕业论文(设计)有抄袭、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者;

②在校学习期间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.0者;

③按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只能结业或肄业者;

④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者;

⑤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取得入学资格或者学籍的

⑥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后,认为不宜授予学士学位者。

同学们,让我们携起手来,从我做起,共同营造“诚信考试光荣,违纪考试可耻”的考试氛围,维护良好的校风学风,用扎实的知识、求真的态度、诚信的品格,做一名品学兼优的合格大学生。最后,衷心祝愿全体同学们在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!

 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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